章程

瑞士安徽同乡会章程

( 2020 年 3 月 7 日成立 )

第一章 会员与注册

第一条 同乡会中文名称(瑞士安徽同乡会),英文名称为(AnHui Association Switzerland )简称 AAS, 同乡会网址:www.anhuich.ch
第二条 同乡会系瑞士安徽同乡自发组织的民间组织,为独立的非政府,非营利社团,同乡会注册于苏黎世。

第二章 宗旨与任务

第三条 同乡会的宗旨是为在瑞士安徽籍或与安徽相关人士建立交流、交往的平台,促进相互间的信息交流、互助合作、乡情传递,让安徽同乡能够在瑞士更好地学习、工作和生活。同乡会采取自觉自愿的组织方式,以活动组织为主要任务,促进安徽籍人士在瑞士的融合,提升安徽籍人士的地位和影响力。

第四条 同乡会的主要任务
(一)帮助安徽同乡加强对瑞士社会、经济和文化的了解与认识,促进大家在瑞士的生活、融合和发展,并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瑞士当地的政治、社会、经济和文化活动。
(二)促进在瑞士安徽同乡间的交流与合作,通过网站、邮件、讲座、聚会、文体活动等各种方式、交流经验、共享资源。
(三)增强在瑞士安徽同乡与瑞士其他华人社团的联系,积极组织安徽同乡与当地华人社区的互动活动。
(四)密切在瑞士安徽同乡与家乡的联系,促进安徽同乡与安徽各地的经济、文化、科技和贸易往来,支持相关人士在中瑞两地的发展。
(五)加强会员之间的团结合作,组织开展各种友好联谊活动。

第三章 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

第五条 同乡会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,含会长 1 人,副会长 4 人,理事长 1 人,副理事长 1 人,理事 8 人,秘书长 1 人。
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行使以下职权:
(一)讨论和决定同乡会的工作计划,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;
(二)组织和协调同乡会的各种活动;
(三)组织或代表同乡会参加各种社团活动;
(四)对修改同乡会的章程提出建议;
(五)向会员大会提交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;
第七条 理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。

第四章 理事会选举方式和任期

第八条 同乡会会长 1 人,由理事会会员通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,任期两年,连任不可超过两届,连任期满后经新一届理事会讨论可获得荣誉会长称号。同乡会副会长 4 人,理事长 1 人,副理事长1 人,由理事会会员通过民主投票产生,任期两年,可连选连任。理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通过产生。任期两年,可以连任。
第九条 同乡会理事会可以根据对同乡会的贡献授予相关人士荣誉会长,荣誉顾问或荣誉会员称号。
第十条 同乡会秘书长 1 名,由会长提名并经过理事会讨论任命,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工作,负责同乡会的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。

第五章 会员

第十一条 凡遵守本章程,愿意参加同乡会活动的在瑞士安徽籍或安徽相关人士,均有资格成为本会会员。
第十二条 未经理事会书面许可,会员不得以同乡会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或其他活动。

第六章 会费第十三条 同乡会运作费用主要来源于会费和捐助。

第十四条 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20 瑞郎。有参政议政 投票 选举和被选举权,同乡会活动时享受一定的优惠。非会员同乡无需缴纳会费,可参加同乡会活动,不享受会员前述的权利和优惠。
第十五条 根据同乡会发展情况,理事会有权更改入会条件及征收会费。
第十六条 同乡会欢迎任何个人捐助或商家赞助,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感谢。
第十七条 同乡会账目每年向全体会员大会公布。需要时理事会可请审计师对年度收支报表进行审计。

第七章 章程修改

第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需要经全体会员大会三分之二及以上与会会员通过执行(第十六条除外)。

第八章 附则

第十九条 同乡会对会员个人和商业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同乡会理事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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